7月6日,一辆粤港两地牌车从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客车通道入境,当海关关员打开车辆后备箱时,发现一把型号为MK16MOD0的仿真枪及仿真枪管。当事人声称为个人收藏,不知道不能携带过关。7月22日,经珠海市公安局书面鉴定确认属于仿真枪管理范畴,目前已移交缉私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近年来,有不少军事爱好者企图通过邮寄、旅检渠道从境外引入枪支及相关配件。拱北海关提醒广大旅客,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均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根据相关规定,运输、携带、邮寄仿真枪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将按职责予以没收,并按照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走私仿真枪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