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民工“护薪”!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中国企业联合会及中国企业家协会日前共同下发《关于实施“护薪”行动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的通知》, 将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民法院、工会、企业代表组织要采取统一行动,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调解结案难、调查取证难、裁审衔接难等问题,完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相互协调、有序衔接的多元处理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