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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委会发布旅游消费警示提醒市民

谨防不良旅行社“低价陷阱”

  本报讯(记者陈翩翩)昨日,市消委会发布“五一”旅游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应理性消费、健康出行、文明旅游、依法维权。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外出旅行,首先要选择正规旅行社,详细了解旅行社的资质,查看《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选择证照齐全,口碑、信誉较好的旅行社;出行前,要签订旅游合同,并查看合同条款,了解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应约定清楚,不要轻信旅行社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不要被“超低价”“零费用”等诱人宣传所迷惑,以防掉入不良旅行社的“低价陷阱”。

  针对消费者维权问题,市消委会表示,要注意保存消费凭证。旅行社收费发票、景点门票、旅游途中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是消费者维权的必要证据,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尤其对旅行社途中更改项目所产生的费用,要索取发票,发生纠纷时,作为投诉举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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