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边防检查机关许可,不能擅自装卸货物,上个月不是刚给你们培训过吗?”斗门站边检赖警官严厉批评教育了船舶负责人。原来,3月20日,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斗门边检站对某公司船员未按规定擅自上下船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对该公司进行了教育培训,要求该公司不要再出现类似行为。该公司表示,一定会好好学习出境入境管理法,严格遵守法律。谁知不到一个月,同一家公司又有一艘船舶未经边检机关许可非法卸货。边检机关表示:还是罚!
据了解,该船只长期在斗门港装卸货物,一般卸货时间都在上午9时30分左右,经边防检查人员办理手续后开始装卸货物。当天,货船因故晚点,船舶负责人在明知边防手续尚未办理的情况下,抱着侥幸的心理,安排卸货人员在“老时间”卸货。赖警官在对入境船舶进行监护时,发现该船未经边检机关许可即开始卸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入境的交通运输工具自入境后至入境检查前,未经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按照规定程序许可,不得上下人员、装卸货物或者物品。在此,斗门边检站再次提醒各出入境船舶,未经边检机关许可擅自上下人员、装卸货物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