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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参保人可重选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别小瞧!看小病可报销七成

  本报讯(记者王芳)每年4月至6月,是珠海参保人下一社保年度重新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时间,如果参保人搬了新住所或是想换家门诊看病,可携带珠海社会保障(市民)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到新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变更自当年的7月1日起生效。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视为继续选定原医疗机构不变。

  自2009年起,珠海率先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减轻门诊小病医疗费用负担,参保人可凭社保卡在我市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签约,看门诊小病可报销70%的医疗费用,实现联网结算后,参保人只需要支付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目前,全市已有97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据介绍,参保人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可报销的费用有:一是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二是普通门诊诊查费、三大常规、生化、黑白B超、心电图以及其它符合国家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提供的诊疗项目费用。

  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后,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诊的,也可以办理门诊统筹转诊。由签约医疗机构的接诊医师提出申请,并经该医疗机构盖章同意,转往与该医疗机构签订协议的定点医院,转诊证明当次有效。因转诊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后回其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报销。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可报销50%,个人自付50%。社保年度内转诊及急诊待遇支付限额合计为1500元(含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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