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
清明节是我国祭奠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进山入林上坟扫墓祭祖人员数量将陡增,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共同打造文明清明,树立文明新风,保护珠海绿水青山,建设文明美丽珠海,特致信全市人民,携手度过一个文明、祥和的清明节。
一、请广大市民谨记森林防火区和特别防护期。全市林地和距离林地边缘不少于30米范围为森林防火区。我市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在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内,未经批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请广大市民用实际行动倡导文明环保祭祖。提倡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生态、文明、健康的方式祭奠、缅怀亲人。请不要携带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我市各林区主要路口均设立临时检查站,对纸钱、烟花爆竹进行收缴,请市民朋友予以支持配合。
三、请广大市民遵守法律法规。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在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上坟烧纸钱、烧香点烛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违反上述规定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身先士卒,做好表率。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做“告别陋习,崇尚文明”的先行者和带头人,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以文明安全形式进行祭扫,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知识,营造一个“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市民朋友们,请“像呵护我们的眼睛一样爱护森林”。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讲文明、树新风,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共同打造文明美丽珠海!
祝清明节安康吉祥。
此致!
珠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珠海市应急管理局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珠海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