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市公安局建局以来,我市已相继有24名民警为维护国家安宁、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献出了宝贵生命。在血与火、生与死的严峻考验面前,为了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面对违法犯罪,他们临危不惧、挺身而出;面对灾难事故,他们勇往直前,无怨无悔,用鲜血和生命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谱写了一曲曲感天动地的壮丽诗篇。
岁月如梭,时光淡去了记忆,却抹不掉我们对英雄的敬意。在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让我们一起缅怀这些逝去的公安英雄,记住他们的名字。
继续前行是对英烈最好的怀念。延续着英烈们为之献身的光荣事业,光大着英烈们点燃的理想火炬,我市公安战线上的广大民警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正扎实推进打防管控各项工作措施,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新时代珠海“二次创业”加快发展贡献公安力量,全力建设新珠海、新经济、新生活,以更加出色的业绩告慰英灵!
文/本报记者宋一诺
图/市公安局提供
英烈事迹
余闽华:1994年6月17日,在参与前山裕新染织厂火灾的扑救工作时,危楼坍塌夺走余闽华生命。
邓卫强:2000年4月14日,邓卫强在雷雨交加、山洪爆发的恶劣天气中,为了救援被洪水围困的群众,不幸被洪水卷走,英勇牺牲。
李社仓:2000年6月24日,在珠海港码头的“环球火星”号油轮上救人时因公牺牲。
罗奕棠:1995年9月1日,在石景山岗点执勤时遇车祸因公殉职。
田宝权:忘我工作,直至生命最后一刻。2002年10月22日下午2时5分,因肝癌病逝。
刘 熙:1996年7月10日,在广西钦州出差,因车祸牺牲。
韩 钢:1998年8月13日,坐快艇执行任务时发生意外因公牺牲。
何耀辉:2006年4月1日,在金湾区湖心路口路段处理交通事故时猝死。
肖 鹰:2007年6月19日,带队参加训练考核,身先士卒,率先完成考核项目后突然昏迷,牺牲在训练场上。
罗延青(女):1992年12月22日,执行公务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因公牺牲。
黄伯达:1994年4月13日,因公牺牲。
周利辉:1995年7月19日,执行公务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因公牺牲。
英烈事迹
于伟东:1995年7月19日,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因公牺牲。
刘世俊:1996年8月25日,因公牺牲。
全日华:1999年12月27日,因公牺牲。
方孟立:2000年9月,因公牺牲。
梁伴臣:2002年11月10日,驾驶两轮摩托车回单位交班途中发生交通意外,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
谭志明:2008年11月22日,在单位加完班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
李尉良:2008年12月19日,徒步巡逻至三灶镇伟民路唐人街市场路段时,被摩托车撞倒,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
何勇君:2010年2月4日,到重庆押解犯罪嫌疑人时,不幸发生车祸,因公牺牲。
黄增盈:2010年2月4日,到重庆押解犯罪嫌疑人时,不幸发生车祸,因公牺牲。
张悦盛:2011年9月30日,在派出所值班期间连续工作十四小时,晚上10时32分,在押解吸毒嫌疑人回派出所时,累倒在警车上,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
梁健英:2015年4月2日,在金湾公安分局值班时,被发现晕倒在大堂值班室座椅上,经抢救无效牺牲,被诊断为猝死。
邓献省:2016年5月5日,值班期间进行外围巡查后回办案中心监控室观看录像时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牺牲,被诊断为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