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和2017年,珠海被中央文明办停止“全国文明城市”资格。
2018年5月3日,珠海市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17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部署2018年工作。
2018年9月29日,珠海市召开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总结创文工作经验和不足,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2018年12月19日至20日,以中央文明办二局局长吴向东为组长的中央文明办考核组前来珠海考核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召开深化珠海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座谈会。
2018年12月28日,珠海成功恢复“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