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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实施机构改革

共设置党政机构四十六个
  去年12月26日,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准《珠海市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标志着珠海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1月10日上午,中共珠海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召开,市委书记郭永航就《改革方案》向全会作说明。

  本报记者 靳碧海

  本版制图 金  阁

  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46个。党委机构16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5个。政府工作部门30个。此次纳入改革范围的市委和市政府正处级机构个数不变,市人大和市政协各增加1个专门委员会。此外,《改革方案》还对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提出了原则要求。

  市级机构改革在今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区级机构改革在今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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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1日中国共产党珠海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共设置党政机构四十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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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珠海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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