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目标
到2020年 全市公办幼儿园占比30%以上
全面普及学前教育
《计划》明确了多个具体目标。首先,将全面普及学前教育,2018-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稳定在100%以上,满足本市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
同时,优化普惠性资源供给结构,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逐步构建公办民办协调发展机制,到2020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占比达30%以上,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50%以上。
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8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以上。科学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到2020年,全市每个街道至少建有1所规范化公办幼儿园,每个镇(不含万山区所辖镇)至少建成2所规范化公办镇中心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至少建有1所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
确保学前教育经费投入
各区要将学前教育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学前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教育经费比例逐年提高。
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到2020年,各区实现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100%持证上岗,各区大专以上学历幼儿园专任教师比例达85%以上,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比例进一步提高,保健医生和保育员等需持相应资格证书上岗。
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
到2020年,各区(除万山区外)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95%以上,基本消除无证办园,基本消除“小学化”现象,各区(除万山区外)省、市一级优质幼儿园比例达40%以上。
具体措施
市财政对各区 建公办幼儿园予以补助
合理规划学前教育资源
在具体措施方面,根据《计划》要求,我市将合理规划学前教育资源,科学编制学前教育专项规划。各区要按照2020年公办幼儿园占比30%、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50%以上的目标,在科学测算学位需求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幼儿园建设用地,确定分年度公办幼儿园建设计划,做到一区一规划。
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计划》明确,进一步完善市级统筹、以区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区政府主体责任,发挥镇街作用,实行属地化管理,理顺政府机关、镇街、企事业单位、村集体办幼儿园,探索通过回收、与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将学前教育列入财政预算,制定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建立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等。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市财政对各区建设和以购买等方式开办公办幼儿园(含公办班的)予以补助,金湾区、斗门区补助60%,其他区补助40%,并适当向香洲区倾斜。市财政每年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不少于2000万元,用于支持各区扶持普惠性幼儿园、骨干师资培训等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工作。延长学历进修奖励时间,对2015年8月27日到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入学的在职在岗幼儿园教师,在取得毕业证书后予以一次性奖励5000元。
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
《计划》提出,要落实规划,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落实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验收、移交和使用工作;探索多种形式增加公办园学位;有序回收原国有、集体资产办的幼儿园;推动落实高校开办公办幼儿园;探索“校中办园”;推进集团化办园,鼓励优质公办园开办分园或合作办园。
数读《计划》
■到2020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占比达30%以上,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50%以上。
■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8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以上。
■到2020年,全市每个街道至少建有1所规范化公办幼儿园,每个镇(不含万山区所辖镇)至少建成2所规范化公办镇中心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至少建有1所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
■到2020年,各区(除万山区外)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95%以上,基本消除无证办园,基本消除“小学化”现象。
文/本报记者 王帆
制图 杨思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