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月11日,上海某贸易公司向该关隶属高栏海关申报进口2.615万吨“球碎矿”。在查验中,海关发现该批实际重量为2.7万吨的货物,无已烧结的特征,且外观结块大小不等,颜色不一,粉尘很大,并伴有燃烧冒烟现象,有可能是固体废物,因此要求再次进行检验。经原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鉴定,该批货物来源于球团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剩余物料、下脚料、不合格的混合物,确为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经查实,涉案公司先后从多地报关进口共9船12票货物,其以“球碎矿”等类似品名,将自国外某钢厂收集来的碎矿、球团和黑色粉尘等混合物采取篡改指标、离岸公司洗单、高报价格、伪报品名等方式,将共计约31.3万吨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自多地港口走私进境。
海关缉私警察对堆放在珠海等地港口的11.6万吨涉案固体废物全部刑事扣押,目前已经执行逮捕2人,取保候审6人,其中主犯黄某已经检察机关批准执行逮捕。拱北海关拟于近期将本案以涉嫌走私废物罪向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