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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查获我国最大宗矿渣类固体废物走私案

涉案“洋垃圾”将退运出境

拱北海关召开责令退运“3·25”特大走私案涉案固体废物新闻发布会。拱北海关供图
  □本报记者 许晖

  13日,拱北海关召开责令退运“3·25”特大走私案涉案固体废物新闻发布会。拱北海关党组成员、缉私局局长王建元在会上宣布退运启动,这标志着“3·25”特大走私固体废物案再次取得突破性进展,涉案在扣的固体废物开始陆续退运出境,其中珠海高栏港在扣的2.7万吨已经装载完毕,将尽快办结手续后离境。

  一单“球碎矿”牵出特大走私案

  拱北海关缉私局副局长张兵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3·25”特大固体废物走私案是全国海关“蓝天2018”专项行动的重要战果,在扣11.6万吨涉案固体废物,是目前我国查获的最大宗矿渣类固体废物走私案,也是在扣固体废物量最大的一起走私固体废物案。

  2月11日,上海某贸易公司向拱北海关隶属高栏海关申报进口2.615万吨“球碎矿”,从外观看,这是灰黑色粉状颗粒物。这单以一般贸易方式、一般征税征免性质进口的“球碎矿”引起了海关现场查验部门、缉私部门的注意。

  在查验中,海关发现该批实际重量为2.7万吨的货物没有已烧结的特征,且外观结块大小不等,颜色不一,粉尘很大,并伴有燃烧冒烟现象,有可能是固体废物,因此要求再次进行检验。经原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鉴定,该批货物来源于球团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剩余物料、下脚料、不合格的混合物,确为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拱北海关缉私局于3月25日对该案刑事立案,调集30名警力组建“3·25”专案组,在上海、南通、珠海等地实施抓捕和搜查行动。经查实,涉案公司先后从多地报关进口共9船12票货物,其以“球碎矿”等类似品名,将自国外某钢厂收集来的碎矿、球团、矿渣、黄色和黑色粉尘等混合物采取篡改指标、离岸公司洗单、高报价格、伪报品名等方式,将共计约31.3万吨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自多地港口走私进境。

  经不懈努力,海关缉私警察对堆放在珠海等地港口的11.6万吨涉案固体废物全部刑事扣押,目前已经执行逮捕2人、取保候审6人,其中主犯黄某已经检察机关批准执行逮捕。拱北海关拟于近期将本案以涉嫌走私废物罪向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在扣固体废物将尽快退运出境

  在扣的涉案固体废物如何依法处置?根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由口岸海关依法责令进口者或者承运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固体废物原状退运至原出口国。

  在该案中由于涉案固体废物是主要物证,犯罪嫌疑人起初因对第一次鉴别结果有异议,因而不同意退运,后进行了二次鉴别,从而影响了退运效率。二次鉴别后犯罪嫌疑人对结果无异议,并表示愿意配合退运。高栏海关于8月24日开具了《责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通知书》,并于当日赴珠海市第一看守所向犯罪嫌疑人黄某宣布退运通知。此外,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8月27日该关还委托原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涉案固体废物进行了取样留存的固定证据工作。

  近日,嫌疑人委托代理人雇请了退运承运船舶,停靠高栏港装载这批固体废物,某报关公司受委托办理退运境外手续。9月13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堆放在珠海高栏港的在扣固体废物2.7万吨已经装船完毕,将尽快离境;其他港口在扣的涉案固体废物,也由当地海关责令退运,陆续办理退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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