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年初(1月23日)开始,持续开展三年。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哪一级部署的?
本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3.开展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4.扫黑除恶斗争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项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有哪些?
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glgshceb@163.com)、来访、信件、邮件等方式举报。
7.高栏港区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有哪些?
公安举报电话:110
高栏港区扫黑除恶办公室:0756-7688110
高栏港区纪工委:0756-7718656
高栏港区党政办:0756-7268797
邮箱是glgshceb@163.com
平沙镇扫黑除恶办公室:0756-7751603
平沙镇纪委:0756-7758375
平沙镇举报电子邮箱:pszshb@163.com
平沙派出所举报电话:0756-6316110
温泉派出所举报电话:0756-7722110
南水镇扫黑除恶办公室:0756-7718039
南水派出所举报电话:0756-7711152
8.举报黑恶线索有哪些奖励?
特大举报线索奖励6万元,重大举报线索奖励3万元,重要举报线索奖励1万元,其他需要奖励的线索依据具体情况予以1千元到1万元的奖励。重大举报线索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可酌情提高奖励金额。
9.哪些情形属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范围?
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村霸”“恶霸”、扰乱社会秩序、强揽工程、阻扰执法、煽动群众闹事、侵占土地及资源、欺行霸市、操纵经验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地下执法队”、阻碍执行公务、“保护伞”“关系网”等涉黑涉恶情形。
10.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康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