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晚7时许,一名湖北籍男子持用广东“签发”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欲经5号人工通道出境前往澳门。当值民警在接过该男子的证件时,当即发现此证件存在异常,怀疑该证为整版伪造。随后该男子被移交审查处理。
经拱北边检证件鉴别部门鉴别,确定该证为整版伪造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据该男子自述,因为和家人斗气,不想看到父母,所以不愿回家办理出入境证件。凭借自己在广告公司多年工作经验,他上网下载了他人证件的样板,替换成自己的个人信息,利用机器切割成通行证形状,仿造出一张卡式通行证。
拱北边检依法对该男子做出处罚。拱北边检提醒,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本版撰稿:本报记者 许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