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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开始扣缴2018社保年度医保费

三类参保人未缴费将被停保

  本报记者 王芳

  本市城乡居民、学生和未成年人、市外户籍珠海失业城乡居民请注意,7月1日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开始扣缴2018社保年度(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的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医保费(以下简称医保费)。请以上三类参保人(监护人)尽快在缴费账户存足资金。

  办理续保要带齐资料

  据了解,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医保费包含了普通门诊统筹费用。2017年,我市对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城乡居民学生和未成年人筹资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缴费标准是:学生和未成年人缴费标准为140元/年、本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为370元/年、市外户籍珠海失业城乡居民缴费标准为920元/年。

  2018年6月30日前年满18周岁仍在读高中(含职中、技校、中专)的学生,请携带以下资料到该中心各办事处窗口办理续保手续:1、身份证或户口簿;2、参保人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内农行、工行、交行、建行、农商银行网点开设的个人结算存折(借记卡)原件;3、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和未成年人)申报表(须学校审核并盖章)。

  未扣缴成功将被停保

  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提醒参保人,请参保人(监护人)尽快在缴费账户存足资金,以便扣缴新社保年度医保费。如因参保人缴费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在2018年9月下旬前仍未能成功扣缴的,将从2018年8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保待遇,并从2018年10月1日起作停保处理。

  ●温馨提醒

  手机号或账户有变要及时更新

  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参保人家庭登记备案的手机号码或缴费账户有变更的,请及时到原参保的居(村)委会办理变更家庭信息手续;学生和未成年人参保人登记备案的手机号码或缴费账户有变更的,请及时登陆网上服务平台或前往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可上网查询参保和缴费账户情况

  参保人可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zhldj.gov.cn/zhrsClient/)查询参保情况和缴费账户情况,并可在2018年7月25日后查询扣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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