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湾区食药监局开展了辖区网络订餐的排查工作,红旗镇一家登记地址位于某小区单车库的网络订餐店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4日下午,执法人员开展突击检查,确认该订餐店位于红旗镇藤山二路某小区单车库内。
执法人员进入店内发现:该单车库面积约20平方米,店内未设置防虫防鼠设施,食品加工场所和污染源的距离未达到食品经营许可规范要求,放着电饭煲和炒锅的灶台就在厕所门口,店内还有腌制和炒好的肉类等半成品。该店负责人现场未能拿出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称他们于今年4月份开店,已办理营业执照并正在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执法人员通过金湾区政务服务中心了解到,未收到该店的相关申办材料。
“餐饮店对外营业除了要有营业执照外,还必须办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金湾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表示:该店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外卖平台开展网络订餐服务,是违法行为。“我们当场对该店进行了查封,并依法立案查处”。
金湾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士表示, 金湾区食药监局将继续加大线上线下巡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有效降低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