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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4月10日正式启动公路非现场治超执法

南水桥将成首个治超监测点

  本报记者 陈颖

  超限超载车辆在交通运行管理平台上已无所遁形。记者从市交通执法局获悉,珠海将于4月10日正式启动公路非现场治超执法。这不仅标志着珠海非现场治超执法从高速公路延伸到普通公路,执法模式创新走在全省前列,更意味着对超限超载这一道路运输“顽症”的打压将进一步深入。

  非现场治超执法将延伸到普通公路

  超限超载是指货运车辆的载货长度、宽度、高度和载货质量超过规章制度规定的限度,汽车装载货物时超过汽车额定载重。市交通执法局在治理这一“顽症”上大力推进科技执法,此前珠海率先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推行非现场治超执法,成功经验早已成为各地学习的范本。记者从该局获悉,随着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深入开展,超限运输车辆转向我市干线公路行驶,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将会严重危及路桥安全运行,甚至造成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因此,今年非现场治超执法将延伸到普通公路。2017年底,市交通执法局正式启动了位于珠港大道南水桥治超监测点项目建设,该项目已于春节前全部完工并已通过省质监部门的设备检定。此外我市还有一批监测点正加紧建设中。这些监测点都分布在运输车辆进出必经的交通要道。

  高科技执法设备如“火眼金睛”

  在珠海交通运行管理平台上,记者看到,借助各类感应装置,途经监测点的每一台车长宽高和载重量等信息自动出现在屏幕,随后系统自动判断其是否涉嫌违规,并相应调取车辆登记资料生成违章信息。据悉,从2月5日到3月30日,系统试运行期间已经监测到近1.6万条涉嫌超限超载的车辆违规记录。4月10日零时起,市交通执法局将正式启用位于省道S270珠港大道南水桥南侧设置的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并依据检测数据对有关当事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交通运输部制定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执法部门可对承运人处以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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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4月10日正式启动公路非现场治超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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