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要求,民政和公安消防两部门将建立珠海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集中开会研究民政服务机构消防管理的重要事项,在民政服务机构消防行政审批、日常检查指导和监管、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双拥共建以及信息服务平台应用等五大方面展开全方位合作共建,为我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此外,各级民政部门依托广东省民政服务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将全市民政服务机构进行上线管理,督促属地民镇服务机构每月对系统数据信息(含隐患排查整改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念好消防管理紧箍咒。
据了解,市民政局以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作为民政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与市公安消防局联合制定《珠海市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细则》,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要求,在市、区两级分别选取示范建设试点,选取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作为民政行业电气火灾的物防技防试点单位,将预警监测工作前移,以点带面,推进消防标准化建设,织牢民政系统消防安全管理网。
针对我市部分民政服务机构(内部消防设施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建设年代较早,因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等行政手续问题无法通过消防审验,导致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处于被动状态的情况,《协议》明确要求,由区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集中研究处置措施,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会议纪要作为规划依据即可申报办理消防行政许可,在消防安全管理源头上下好先手棋,化被动为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