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该项业务的申办条件为:符合市政策性照顾和《金湾区产业人才库和产业人才卡管理暂行办法》《金湾区支持开展博士后创新工作暂行办法》《金湾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暂行办法》申报条件的人员,申办时间为常年受理。
记者了解到,已成功申报当年《金湾区产业人才库和产业人才卡管理暂行办法》《金湾区支持开展博士后创新工作暂行办法》《金湾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暂行办法》的申办人,需携带本人、配偶及申请入学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备验)到金湾区人社局进行办理。未申报上述多个“暂行办法”的申办人,则需根据与自身条件相符的“暂行办法”,提交相对应的材料,详情可查询“金湾区政府网”。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申办的复印件材料均由申办人所在单位核实与原件一致后加盖申办人单位的公章或骑缝章。同时,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统一使用A4纸,并按申报材料要求,顺序排列,装订整齐。申办人要将准备好的申办材料提交至金湾区人社局,在该部门审核申办人的申办材料正确、完整后,为申办人开具《关于金湾区人才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函》。申办人将《关于金湾区人才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函》提交至区教育局,区教育局为申办人子女优先安排入读公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