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5〕31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7〕68号)“稳岗补贴每年申报一次,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申报上年度稳岗补贴,逾期不予办理”规定,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经办机构自2018年4月1日起开始受理2017年度企业稳岗补贴申请,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正常经营、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17年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26%。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zhrsj.gov.cn,点击网页中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链接)提出稳岗补贴申请。
咨询电话:12345。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