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177项群众办事创业证明
根据决定,对取消的证明事项,该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需抓紧修订相关文件、调整办事方式,并通过办事大厅告知、门户网站公布等方式及时公布新的办事流程。对可用现有资料替代的证明事项,青海各级政府部门需加强配合、信息共享、互认互通,严格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基层开具涉及群众办事创业证明事项目录(177项)》确定的方式办理。
据了解,此次取消的证明事项有教育部门的就读、高考借读、辍学等证明,公安部门的常住人口居住、户口本身份证丢失补办等证明,民政部门的夫妻关系、亲子关系等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