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武表示,据不完全统计,改革开放以来移居海外的华侨华人以及海外华裔新生代达2000多万人,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达到400多万人。随着海外侨情的变化,在一些海外华侨较多的省市,相继把完善涉侨法律法规,维护华侨合法权益列入议事日程。其中,广东、福建、湖北、上海四省市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本地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从近年工作实践看,很有必要把各省市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制定全国性的华侨权益保护法。”阎武建议,将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尽快启动华侨权益保护立法工作。
学前教育一直是广大代表关注的热点话题。阎武认为,国家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但因缺乏有约束力的法律规范,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别是在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两个孩子政策后,新一轮人口增长对教育的影响已经显现。
阎武表示,“入园难”问题是教育工作的矛盾焦点之一,也一直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当前,国家层面已对学前教育立法进行了有益探索,北京、江苏、云南、山东等地相继出台了地方性法规,但在学前教育性质、财政投入、管理体制等问题上仍需有明确、清晰的法律规定。建议将制定学前教育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加快推动学前教育立法工作。
记者了解到,截至昨天下午,广东代表团代表还拟提交修改《刑事诉讼法》中证人出庭不合理自由裁量决定权规定、修改《民事诉讼法》有关强制执行的规定及增加律师调查令有关条款、修改《刑法》加重欺诈发行犯罪刑法力度、修改《公司法》完善双重股权结构制度供给、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金融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才发展促进法》、制定《商法通则》等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