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和17日,公安民警分别在巡逻时发现有群众在居民家中购买烟花爆竹,便上前询问,发现销售点并没有任何烟花爆竹特许经营许可证。为立即消除安全隐患,民警马上对两名涉案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将涉案人员口头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经查,两名涉案人员未经国家法定许可,从第三方购入圆盘鞭炮、礼炮等进行非法销售获利,涉案价值万余元。目前,两名涉案人员因非法买卖危险物质,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之规定,分别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10日的处罚。
据了解,为确保春节期间辖区安全,平沙镇安监站、平沙派出所、高栏港区安监局、公安分局等多个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多次对平沙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联合检查,扼制了烟花爆竹乱贮存、乱经营的现象。平沙镇安委办提醒,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害人害己,切莫因为贪图眼前利益,心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