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一诺 通讯员沈进)近日,在横琴法院执行人员的见证下,申请执行人周先生与被执行人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执行签订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用现金支付了赔款,这起涉民生执行案件终获化解。
交通事故致伤残
赔偿金遭遇执行难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6年8月。被执行人驾驶的小轿车与周先生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致周先生九级伤残,卧床治疗数月。交警认定被执行人负全责,周先生诉至横琴法院。法院判决对方向周先生赔偿3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周先生于2018年10月向横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到位1.5万元后,被执行人表示确有实际困难,没有财产可供履行,打算通过打工筹集赔款。
至此,案件陷入“执行不能”的困境,横琴法院执行局下达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裁定。案件“终本”并不意味着终止和放弃,而是为了让一线执行人员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中解脱出来,腾出时间和精力办理其他被执行人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案件。
因案施策促和解
纷争终化解
案件虽然“终本”,但法律规定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线索,“终本”案件随时可以恢复强制执行。数年来,横琴法院执行人员始终把关系到周先生切身利益的赔款执行记在心上。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院执行人员与双方当事人数十次电话沟通、多次现场约谈后,被执行人近期表示,其通过打工筹集到了一定数额的款项。随后,法院执行人员积极与周先生沟通,如实告知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和执行工作进展,抓住时机引导双方和解。通过设身处地的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到法院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交付了约定款项,这起执行案件终于圆满执结。
“真是太感谢了,多亏您促成我们和解,帮助我解决了赔款的执行问题,要不然我都感觉没希望了。”拿到赔款的周先生激动地向执行人员致谢。
横琴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该院将继续强化民生保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倾力解民忧办实事,切实抓好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以“和”促执行,注重矛盾化解,努力实现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