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起非法放贷领域恶势力犯罪案判了 金湾涉恶团伙五人获刑 2020年11月24日  张伟宁

  □本报记者 张伟宁

  以建设工程公司为幌子,组织人员向多名群众发放高利贷,等债务人债台高筑无力归还时,便以暴力非法手段,逼迫债务人以房产、车辆抵债……记者日前从市扫黑办获悉,我市不断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专项斗争期间,成功打掉一个以刘某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案是我市首起非法放贷领域的恶势力犯罪案件,刘某阳等五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八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

  利滚利垒高债务强占房车

  2010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刘某阳以家庭、亲戚朋友为纽带,以刘某阳名下的珠海市华某建设工程公司为犯罪团伙据点,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东咀一带以5%至10%不等的月息向郑某飞、叶某华、胡志某、胡赵某、林某翔、骆某富、王某友、王某银、罗某军、伍某剑等多人发放高利贷。在受害人无法按期归还本息时,该团伙以利滚利、随意抬高利息等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为追讨非法债务,刘某阳纠集其子刘某栋、刘某建、其妻侯某姣、被告人陈某零及其公司保安人员,采用殴打、威胁、恐吓、纠缠、滋扰、随意拦截、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强拿硬要等手段,逼迫借款人及其亲友归还高利贷及利滚利形成的欠款,随意侵占、强拿被害人及其亲属的房产、车辆等合法财产,形成了以刘某阳为纠集者,刘某栋、刘某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为非作歹,欺压百姓,严重扰乱金湾三灶地区的正常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设专责办案组“打财断血”

  该案系珠海市首起非法放贷领域的恶势力犯罪案件,涉及人员多,案情复杂。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金湾区检察院成立专责办案组主动提前介入,针对刘某阳等人以借条为掩护、犯罪手段隐蔽、零口供及受害人陈述反复等侦查重点和难点,提出明确的引导侦查意见,建议公安机关严格取证程序,及时固定恶势力犯罪特征、手段等方面的证据。

  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组引导公安机关继续补充证据,依法追诉刘某阳故意伤害郑某飞等6起犯罪事实。为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的要求,彻底铲除刘某阳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经济基础,办案组还向公安机关发函,督促依法查封、冻结了该犯罪团伙违法所得的房产、存款、车辆等财物。

  涉恶团伙受到法律严惩

  案件提起公诉后,由于刘某阳、刘某栋、刘某建等人对采用暴力、软暴力催收高利贷的犯罪事实均予以否认,公诉人制定了详细的庭审预案。经过两天的庭前会议和三天的庭审,公诉人围绕案件的性质、社会危害性、发案的原因等进行了客观、全面、深刻的剖析,充分论证了该犯罪团伙的犯罪行为及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今年5月20日,一审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对被告人刘某阳等五人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八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依法追缴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违法所得。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刘某阳等人提出上诉。6月30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以刘某阳为首的涉恶团伙受到了应有的惩罚。